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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絕望單親媽勒斃兒女遭判死 隋棠痛批:在位者的眼睛有注視過人間嗎?][上報][2020-11-26]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11-27 07:15 PM     標題: [絕望單親媽勒斃兒女遭判死 隋棠痛批:在位者的眼睛有注視過人間嗎?][上報][2020-11-26]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0-11-27 07:51 PM 編輯

新北地院26日判決1名30歲吳姓單親媽媽死刑,因為吳女2月涉嫌在汽車旅館勒斃兒女,最終吳女就被認為因異常冷血,若不判死「有違天理」;針對此案,女星隋棠26日再臉書發文不滿表示:「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

吳女6年前離婚後,獨自撫養8歲的女兒及6歲的兒子,加上收入微薄寄住在哥哥家,2月13日吳女與兄嫂吵架後,帶著孩子入住汽車旅館,當晚用枕頭試圖悶死孩子未果,隔2天又用安眠藥迷昏小孩後,用童軍繩將他們勒斃,自己輕生獲救。


被捕後,吳女坦承因「活得太累」才殺害兒女。法院指出,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就終結孩子生命,剝奪他們的生存權,並合理化殺害孩子的理由,在人格及心理上有反社會人格,若不判死有為天理,因此重判吳女死刑。


針對此案,隋棠26日於臉書表示,當自己看到這個判決,只覺雙頰發燙,「彿看到法官用行動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拼命的母親一大耳光」;隋棠指出,法官覺得判吳女死刑是「實現社會期待」,但這個母親7年來一直緊緊抓著2個年幼的孩子,試圖游出痛苦但強勁的社會底層旋渦,「但這堪比地獄的旋渦攪著太多生命難以承受的壓力了。」


隋棠表示,無論是社會對單親的歧視、無法穩定的工作、微薄收入、還是重要他人支持的缺乏,「通通凝聚在一起成為越發強大的向下拉力」;吳女扛了7年這樣的日子,結果法院用一句,「僅因一時不順遂」,重判這個母親死刑。隋棠痛批,「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

隋棠表示,凡人真正希望在位者能夠「實現社會期待」的從重量刑是「酒駕」、「兒少性侵」,甚至是那些違規停車在殘障、婦幼車位也不怕的人,只因為這些爛罰責通通輕得要命,「為什麼既有的制度永遠對真正的邪惡展現最大的包容,卻用最嚴苛的標準檢視被迫屈從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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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判死刑!
這案子真的是因為環境造成壓力,她感覺自己被逼入死巷,走投無路了,才會做出如此的「選擇」...
  這根本和那些為了逞獸慾而殺人,為劫奪殺人...甚至為純粹想殺人而殺人者不同!
  這名媽媽是在心理上因環境壓力被「逼入死巷」...她根本想不到自己還能「求助、呼救」...所以在「走投無路」時想帶孩子一起走...
  那些割小燈泡頭的、剁母親頭的、性侵分屍的…法官卻想辦法讓他們逃死?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0-11-27 07:24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0-11-27 07:24 PM 編輯

殺子罪大惡極,無庸置疑!我的留言不是要幫媽媽說話,而是連那些把別人的小孩的頭砍下來、性侵分屍、虐殺致死、無差別殺人...都可以教化為理由不判死刑...我實在看不懂衡量的標準在哪裡?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0-11-27 07:29 PM

該重刑該判死的卻輕輕放下,這個社會不友善的育兒環境非但沒有接住那位媽媽,反而還讓她死兩次,判決結果讓好多媽媽同樣感到心碎。
作者: nameless6789    時間: 2020-11-27 0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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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兒童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作者: k09785666    時間: 2020-11-27 08:14 PM

在我看來這位媽媽被判死刑我是認同的,
畢竟還有很多管道可以救助,
比方送去育幼院.社福機構...等,
那如果是這些機構失靈了呢?
是不是這些機構的相關人等也要一併懲處,
知道人家面臨困境還不出手相幫。

這位法官很有魄力判了死刑,
也請其他的法官多向他學習學習,
吸毒的因為沒有判斷能力所以免死!?
這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假設今天這位媽媽是吸完強力膠精神恍惚,
殺了這兩個孩子不會就變成可教化了吧?
回到正題,
真的有很多我們看不下去的案子,
法官都草草的結案,
但殺人償命這個判決真的正確,
希望面對酒駕.吸毒犯.精神病都可以比照辦理。

最後,最無辜的還是這兩位孩子,
希望他們可以在另一個世界愉快的生活。
作者: aaaa5230    時間: 2020-11-27 08:20 PM

民進黨曾有福利國連線
主張致力於社會福利法案的研究與福利國家體制
不過真的一黨獨大執政後
全黨都變油水黨連線了
都顧著撈油水,哪還管社會底層的悲鳴掙扎

司法改革這一塊更是諷刺
人民期待的司法公正司法正義沒見到任何改進
只見綠營用力收編人馬
司法改革改成綠色司法黨國

不過反正很多人不在乎
只要有芒果乾吃
反中保台迷幻藥吃一吃
還要檢討552呢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11-27 08:22 PM

k09785666 發表於 2020-11-27 08:14 PM
在我看來這位媽媽被判死刑我是認同的,
畢竟還有很多管道可以救助,
比方送去育幼院.社福機構...等,

生命的剝奪者還是社會弱勢?
新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下藥殺死六歲兒子和七歲女兒,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死刑,引發各界議論。她的律師,也聲明會上訴。
這件事,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
其一,是關於社會救助。
所謂防微杜漸,好過事後補救。如果我們的社會安全網夠嚴實,相關的服務夠完善,在這位吳女士壓力瀕臨崩潰之際,有人伸出援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政府與其花時間砸大錢仇中跟討好美國,實在應該把這些資源用在國內,照顧好弱勢族群跟需要幫助的台灣人民,才是當務之急。
其二,是判決本身。
即使再其情可憫,殺人償命本就天經地義,法官依照法律判決她死刑,並無錯誤。
然而,法律之前,應該人人平等,對比這件案子的結果,過去有多少比吳女士更兇殘更可惡的殺人犯,只因為法官覺得可以教化、有悔意等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輕易免死,實在太諷刺。
如果法律動不動雙標,那無異是給企圖犯罪者一顆定心丸。唯有標準一致,公正公平,才能有嚇阻效果,同時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值得大家好好省思!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11-27 09:15 PM

誰理你啊,台灣有教化可能的可不是這種可憐人…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0-11-27 09:19 PM

養子不易這故事常常都看到 另一伴失敗人生拖累一整家 以後都像隋棠求救給他當養子吧
作者: 天下第一不知名    時間: 2020-11-27 09:19 PM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12 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
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
別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80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

其刑至二分之一。

看起來都是加重處罰,但有看到了嗎?都沒有死刑的判決啊,這不是符合民進黨和廢死聯盟的
要求嗎?那為何要判這位可憐的母親死刑呢?就因為她不是民進黨員?還是說她沒有綠色黨證
就活該要被判死刑嗎?隋棠沒有說錯,這些司法官都是雙重標準,不是民進黨員就判死刑,有
綠色支持的可以無罪,我建議殺人犯要多殺這些司法官的家人,我就看看這些司法官還敢不敢
判無罪,人家要不是因為生存不下去了,否則怎麼可能殺死自已的親生小孩呢?再這樣亂搞下
去,不須要大陸動武,台灣就自已先滅亡自已了。

作者: jackyxiii    時間: 2020-11-27 10:00 PM

本帖最後由 jackyxiii 於 2020-11-27 10:07 PM 編輯
天下第一不知名 發表於 2020-11-27 09:19 PM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視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 (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4 條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所以說 沒有死刑......

麻煩一下 把刑法271-276都OP出來吧
別故意不PO啊......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20-11-27 10:10 PM

雖然都是做錯事
但這位媽媽最少比很多殺人犯還情有可原
結果一堆惡質的殺人犯免死
這位可憐的媽媽判死
這是多麼瞎的事
作者: LG0824    時間: 2020-11-27 10:40 PM

真奇怪,之前那些邪惡的人都可以教化,
還有廢死團體幫忙出聲.
現在這個就不行教化?廢死團體怎躲起來了,
是雙標黨嗎,只保護真正邪惡的壞人嗎?

作者: dneidnei    時間: 2020-11-27 11:22 PM

還事可還沒定讞,後面還有高等、最高、更一審、更二審等路要走,現在一個地方法院判死大家就吵的如此凶,不過我也覺得這判決不公啊,一堆該死的犯人都沒判死,反而弱勢單親媽媽就被判死
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2020-11-27 11:24 PM

沒多少人會狠心殺害自己的小孩   罪不致死
作者: 徐馥馥    時間: 2020-11-27 11:25 PM

可是我不覺得真的有到無路可走耶
畢竟臺灣人民的同情心是很高的
真的需要幫忙
找社會局之類的幫忙 應該也還有機會 怎麼會這樣呢?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20-11-28 12:48 AM

所以是要廢死嗎

廢死團體出來阿

連廢死聯盟覺得這單親媽媽該判死型嗎
作者: phtn    時間: 2020-11-28 05:46 AM

司法現在似乎只在執行政治追殺時會突然清醒些,其他時候大概都在睡覺
作者: 車車老    時間: 2020-11-28 06:21 AM

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0-11-27 08:22 PM
生命的剝奪者還是社會弱勢?
新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下藥殺死六歲兒子和七歲女兒,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 ...

看到這新聞,我是不太想回文的,事實上社會有很多,因窮困潦倒,又不知怎求助,甚至可說求助無門,是很多的,像前幾月,新聞不是曾報導,有一位老母親,為照顧腦性麻閉兒子,三餐都醬油配飯的!

原因是,申請補助,不附政府資格,而申請不到錢,因這老母親,娘家那邊,有人有錢,可問題是,既然都娘家了,娘家那邊也不會,想背這金錢支出,就是死循環的無底洞,想負擔也不見得,負擔的起!若不是新聞報導,她能得到救助嗎?答案很明顯!

像這位媽媽,在極度窮困,心急之下,還會去想?有何方法資訊,可去尋求救助?還有在政府的,制度認知下,她就是一個建全的,並有工作能力的人,即便懂得去申請補助,可能也未必能附資格!

像我弟,他也是重度精神病患者,可他也不附申請資格,還是因為我家有房,還有點存款,為我弟申請,是因我家貪政府,那一點錢嗎?從來就不是,是想幫他攢點錢,在我們都不在了,可給政府照顧!

可事實上,我們根本無法,幫我弟申請攢錢,有2間房兼有些錢,投資點股票,雖不至於會餓死,就拖日子得過且過,我對人生,是充滿絕望的,這樣的家庭,我也不敢去,娶妻生子,怕會害別人!

我不否認,在健保制度下,我家是得益的,不然光我弟藥錢,我家早垮了,可政府的救助制度,我是不信任的,我小康家庭都這樣了,何況是這位媽媽,人在急迫之時,還能冷靜的,世上真沒幾個!

說救助容易,可真要去申請,事實就不容易呀,政府條條框框法條,也是社會主因之一,說是政府治下得益著,我是!說是政府治下被箝制著,我也是!這哭笑不得的人生,我依然也得走完!

只能說人阿,有時現實點,實際觀是必要的,在自身經濟不足下,還是別輕易結婚生子,否則就是,害人害己,徒增悲劇而已!可說歸說,真有多少人,真的能做到呢?唉!
作者: rambohappy    時間: 2020-11-28 08:25 AM

法律標準是啥,答案就是法官
殺小燈泡的不死
殺警察的不死
砍下自己父母腦袋的不死
所以標準就是看你碰到哪一個法官

作者: tsychang    時間: 2020-11-28 08:39 AM

台灣有些法官們一生坐在雲端, 從不知人間民情及痛苦.
只會用文字上解譯在斷案及判決.
"吸毒無法控制意識, 開車撞死人 - 無罪 ; 殺害子女二人, 凶殘至極 - 死罪 ; 有受過高等教育都是可教化"
判決都看字義解釋, 不看動機 及 緣由.
作者: Shane0826    時間: 2020-11-28 09:13 AM

喜歡跟8+9混在一起的少女們,看看你們未來的處境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20-11-28 10:59 AM

親友及社會救助都有到達...自己擺爛...遷拖兒女...罪無可逭...
作者: tatinic    時間: 2020-11-28 11:07 AM

一些殺人犯該重判的沒重判,這個可憐的媽媽,那些法官我想沒體會過三餐不濟的問題,何不食肉糜?那個媽媽會出此下策,也是真的走投無路了。
作者: lkkal86    時間: 2020-11-28 12:37 PM

你看看那些無緣無故殺小燈泡的... 無緣無故新店捅人案的.. 因為要逃個票殺警察的... 因為煩殺母親的... 那一個是為了生活環境所逼然後走向不歸路的!?

一個母親殺了自己小孩... 不管怎樣,都必須接受刑罰及責難無庸置疑。
但是法官可以讓前幾個案件然後嫌犯逃死!!
這兩極的判決真是令人傻眼!!

無緣無故殺人的你讓他逃死!! 結果因為大環境所逼之下無法生活的,法官就乎哩系!
真的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我猜最近那個馬國女大生性侵殺人案,最後也不了了之了!!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0-11-28 12:49 PM

該判死不敢判死 不該判死就直接判死 這些法官代究竟表著[正義]還是無情的[屠夫]?(書都白讀了還不如改用機器人來判)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20-11-28 01:13 PM

天下第一不知名 發表於 2020-11-27 09:19 PM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許~~只有用她的死..才能掩飾民進黨的無能執政吧
{由上至下都在撈..民生?..那從來不是該黨關心的事情}






作者: joino777    時間: 2020-11-28 01:29 PM

判了跟沒判不適一樣~發生這樣的事情~活著只是更痛苦吧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0-11-28 01:31 PM

殺了小孩又不後悔不應判死嗎
作者: Ruisheng    時間: 2020-11-28 02:00 PM

我一點也不同情這個殺害子女的母親,但我也希望所有法官能秉持同樣的標準去判決其他人,尤其是那些因為吸毒而犯下殺人罪行的人,不能說他們精神疾病而輕判,因為他們的精神疾病大多是因為吸毒引起的,這是讓人最無法原諒的,另外有關酒駕撞死了人的也一樣,沒人逼他們酒駕,很多法官只怕判死被批評而著重不判死的法條,卻忽略站在受害家屬的同理心態,不過最讓人不能諒解是那些立委們,每次遇到這類的案件,全國多數人都認為法條罪責太輕,但十幾年過去了,有誰真正努力去修法過???大多立委只會關心及重視有關政黨利益的法條,從來沒人站在人民的角度去修法,這些所謂的"民意"代表最應該感到羞恥才對
作者: 4457ab    時間: 2020-11-28 02:16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20-11-28 02:16 PM 編輯

我不知道這位媽媽背負的東西到底有多重,但是殺死自己的孩子真的無法苟同
或許她已經被壓力壓到完全崩潰了,死刑對她可能是種解脫

只是看到這種死刑真的是高興不起來,明明一堆真正該死上一百次的都可以教化
而這位被逼迫到崩潰的媽媽卻很輕易就獲判死刑,真的無法認同台灣法官的作為
作者: Ruisheng    時間: 2020-11-28 02:32 PM

查理斯多德 發表於 2020-11-28 01:13 PM
也許~~只有用她的死..才能掩飾民進黨的無能執政吧
{由上至下都在撈..民生?..那從來不是該黨關心的事情}

頗有同感+1
想當初蔡總統任內2個死刑執行就是如此,一個是2018年我國外交在幾個月內連續被斷交好幾國,然後823雨災總統搭裝甲車勘災爭議事件,加上雨災後發現高雄及台南發現5000及2000多個坑洞被罵翻,結果8月31日就突然執行了一個死刑;另一個是今年一連串的防疫政策,包括大陸及其他國家返台的標準不一、口罩發放亂象等等爭議,然後在4月1日就又突然執行了一個死刑,從2個死刑執行的時間點看來,似乎都在轉移執政的無能表現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11-28 02:52 PM

基本上有意見應該向執政者或是立法委員反映 法官只是事務官 照法條斷案沒有甚麼可以怪罪的地方 記得幾十年前 有一則高中生還大學生殺掉自己的父親還母親的 後來報導說是從小被家暴 發生事情的前幾天 死者又說要把全家殺掉 所以小孩才先下手 很可憐 但是法官也只能照判死刑 幾十年過後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還是只有死刑跟無期徒刑可以選 而沒有但書或免責條款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11-28 06:35 PM

jackyxiii 發表於 2020-11-27 10:00 PM
檢視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 (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1 ...

現在的法官就想像是依照SOP作業的機器人而已,法條寫什麼就判什麼,有時候還會故障,引用一些讓自己合理化判決,已經根本不會去思考事情發生的真正原因,所以犧牲的永遠都是低階弱勢者,這種問題會一直發生,難道就一直判死就好?為何砍下媽媽的頭、火車上殺人的、路上砍人的、虐童致死的還多的沒判極刑的案件...就不秉持一慣作法一直判死呢...
作者: aobt    時間: 2020-11-28 06:54 PM

是什麼狀況母親會狠心殺死自己的小孩,應該已經是精神出狀況了.我們的社會安全網還是要加強呀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0-11-28 07:22 PM

本帖最後由 arleekurt 於 2020-11-28 07:24 PM 編輯

心理承受不住就殺了小孩? 如果說是久病纏身還是年老無親可依膝下無子去殺了需要高醫療照料的另一半我還覺得可以接受~ 婚姻是自己選擇的居多,孩子的撫養權不知道是父方不願意接納還是有求援社福團體被拒... 這畢竟很不一樣很難接受這種傷害式的抉擇.. 這關政府啥屁事? 以前我阿公阿嬤那個年代還不是打聽一下送人家當養子養女.. 自己真的受不了就應該要有所割捨~殺掉?然後自殺? 我是不明白兒子女兒是有啥缺陷還是需要特殊照料的.. 如果子女是很正常的覺得判死是最好的~

別總是認為任何的事情都是社會問題,有時候單單的是你自己不願意去承認去面對問題而已~一時不順遂或長期處於壓力重擔之下就該自己三不五時釋出情報給周遭的人感受到才對.. 今天是單親媽媽,假使今天是單親爸爸呢?社會還能夠用同情跟同樣的眼光看待嗎?她有給過小孩子選擇的權利嗎?如果光光是從一個單親媽媽的辛苦面來看當然會讓人很同情.. 難道其他的單親媽媽也壓力不大生活很好囉? 要護航也要看情況吧.. 有些女人自己擁有了小孩之後就很愛站在一種很辛苦的觀點去看待任何事.. 大家都很辛苦大家也都很愛小孩.. 別總是說著政府要幫助到所有人都能夠過一樣的生活.. 假如政府想介入時有些人又不想讓政府介入請問這時候又要跳出來說什麼政府不近人情.. 不懂天倫之樂的.. 偽善... 自己的人生失敗就覺得小孩子活在社會上會受苦受難.. 如果今天她選擇的是自己了斷大不了小孩也是歸為社會社福去安置.. 難道會丟個8歲6歲的小孩在路上乞討嗎?
作者: 車車老    時間: 2020-11-28 11:23 PM

本帖最後由 車車老 於 2020-11-29 12:45 AM 編輯
4457ab 發表於 2020-11-28 02:16 PM
我不知道這位媽媽背負的東西到底有多重,但是殺死自己的孩子真的無法苟同
或許她已經被壓力壓到完全崩潰了, ...

這強力膠伊莉,根本就沒看懂,我到底在講什麼?就跑來瞎點評,瞎亂靠北,說我在鬼扯?還說我有房不處置?我何時有說過, 我寧可沒錢過生活,也硬要積存不動產?當窮迫緊急之時,房自然也要賣!

只是我拼命,不讓這事發生而已,不懂裝懂,在人家傷口灑鹽,礁溪伊莉,很爽嗎?不禁想飆髒話問候你!非要畫重點,才看的懂阿?那位老母親,她娘家的,親兄弟姐妹,是不是她的直系血親?當然是!

既然是,政府法條認定,她的直系血親,就有義務救助她,可她還有一個腦麻兒子,等於這兒子,就不在他舅姨,義務救助的範圍!畢竟娘家那邊,各自也有家庭,何況腦麻患者=死循環,無底洞!

從頭到尾,我主要在講的是,(政府認定標準,本身就有問題),腦性麻閉,重度精神病患者(我弟),本身附和不附和,救助金申請?當然附和!可政府認為,患者的直系親屬有錢,就必須無條件的,全力照顧他!

那怕是傾家蕩產,都是義務該做的,我弟是我親兄弟,照顧他是應該的!可政府就以這理由,拒絕資助,重症患者本身了,不是嗎?照這理論,除非我家破產,沒賺錢能力,否則永遠都申請不到救助!
自從15年前起,法條改變後,我弟的救助金,就莫名其妙,被政府給取消了,有很多嗎?每月才3千多,光我們照顧他,每月食衣住行都不止,真以為申請補助,隨便跑去政府單位,瞎哈拉個兩句,就能領到阿?

礁溪伊莉,你從來就不回文,還專瞎點評,不懂裝懂,瞎靠北雞歪胡扯,你才是在鬼扯!


作者: maxf1    時間: 2020-11-29 01:09 AM

絕望不是殺人的理由吧 這社會就是有人是非不分

殺人在他們眼中是不是都要合法化才能符合他們預期

有問題不是怪社會怪政府吧
作者: CenyLin    時間: 2020-11-29 10:22 AM

金凱杜 發表於 2020-11-27 09:19 PM
養子不易這故事常常都看到 另一伴失敗人生拖累一整家 以後都像隋棠求救給他當養子吧 ...

這就是你的解決辦法??
瘦肉精吃太多的後果??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0-11-29 02:09 PM

其他比這個更嚴重的狀況為何都可教化?
作者: sunkidin2002    時間: 2020-11-29 02:14 PM

台灣的社會支持系統不夠,人民不敢生,生了無法養,但要有足夠的支持系統,稅制要完整,稅率會高,大家願意嗎?
作者: 19875625    時間: 2020-12-1 10:22 AM

注意人間?別搞笑了,怎麼可能每個都注意的到
隋棠是在搞笑嗎?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20-12-3 07:28 AM

不就是一家團圓了嗎?

這樣充滿良知的判決根本有違恐龍平常的賺業績邏輯阿

但反過來看確實就是不公正了

最公正的判決應該是有教化之可能

讓犯罪者繼續苟活才能維持法院的業績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w88511    時間: 2020-12-7 02:16 AM

所以隋棠對這位媽媽又瞭解了什麼? 妳知道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究竟是那位媽媽錯誤的選擇,還是真為環境所迫? 在妳尚未瞭解情況前就痛批「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這樣的話,是否妳自己也是高高在上? 很多時候造成錯誤的結果是父母自己沒能力硬要生小孩,或者拉不下臉不肯向外求救,父母很辛苦,但很多人仗著自己有小孩很辛苦,處處占人便宜,也有很多單身者為生活打拼也很辛苦,希望大家除了新聞報導的內容之外,也能自己獨立思考,否則容易受到媒體或是具影響力之人錯誤的引導
作者: amyamy204    時間: 2020-12-7 11:08 AM

又一個天龍國來的法官
那些剁頭的性侵分屍的隨機丟瓦斯桶的酒駕的等等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不判死刑,還被縱容稱為「有可教化性的可能」(哈哈哈~哈哈哈~)
而一個貧窮為現實社會環境生活壓力苦苦掙扎的單親媽媽因為稱不住殺子,不判死刑「有違天理」?!!!
OMG,台灣真的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20-12-7 11:23 AM

這不意外 台灣恐龍太多了
所有的判決皆是自由心證
再說 所謂的法官 也只是隻"人"
會受內在心情 外在環境及金錢的影響誘惑 不是嗎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12-13 09:08 PM

完全沒有,在位者顧著利益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去關心百姓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12-14 10:58 AM

好亂呀 又有人跳出來說 這個媽媽 其實是愛玩 不負責任的媽媽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樣拉  ...

不過 七年呀 ... 昨天剛看一個電影解說的 是說日本的四個小孩子被遺棄(無聲的XX?)
或許呀 七年 真的能把人磨成不是人呀
很多時候 不用先發表意見 或者說 偏頗的意見
畢竟 你永遠不是當事人 你不知道 他經過了什麼
唉 不過這個時代就是這樣呀 正義魔人多
聽說 隋棠一出來說之後 也是被砲轟
真不知道 怎麼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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